关于各基层党组织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3 17:03:58
各党总支、各基层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河北省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决策部署,根据学校党委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现就各党总支、各基层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深入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和《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把握好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9次视察河北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工作期间留下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汲取奋发进取的智慧力量。
认真学习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侧重地进行研读,突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理解掌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落地见效。
主题教育期间,基层党员侧重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二、学习安排
(一)各基层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原则上一个月安排一次,每次一个专题。
(二)主题教育结束前,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有支委会的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议,深入开展专题学习交流,每名党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谈认识、谈收获、谈打算。原则上每月10日前完成。
(三)各党支部围绕“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5个主题,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参观展览、过政治生日、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每月组织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每月10日前完成。
(四)7月—8月上旬,各党支部书记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面向本支部全体党员讲专题党课,重点谈体会收获、谈改进措施、促成效转化。
(五)扎扎实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积极主动参加各类学习活动。按照《关于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工作的通知》(水电院委组〔2023〕17号)要求,5月底前做好全体党员二十大精神培训工作。6月底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班”54学时学习任务,科级干部完成“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47.75学时学习任务。
三、学习要求
各党总支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指导所辖基层党支部于严格按照要求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基层党支部要制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工作计划,8月底主题教育结束前,要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活动,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在学习过程,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
各党总支要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党委组织部。